近幾年太陽隊有「球員選項」及「球隊選項」的球員(美金):
Amare Stoudemire (阿罵)
2009~2010(本季) $16,378,325
2010~2011 $17,686,100(球員選項)
Leandrinho Barbosa(巴西閃電)
2009~2010(本季) $6,600,000
2010~2011 $7,100,000
2011~2012 $7,600,000(球員選項)
Grant Hill (希爾)
2009~2010(本季) $3,000,000
2010~2011 $3,324,000(球員選項)
Channing Frye (佛萊)
2009~2010(本季) $2,000,000
2010~2011 $2,080,000(球員選項)
Goran Dragic (崔吉奇)
2009~2010(本季) $1,836,000
2010~2011 $1,972,000
2011~2012 $2,108,000(球隊選項)
Earl Clark (克拉克)
2009~2010(本季) $1,766,280
2010~2011 $1,898,760
2011~2012 $2,031,240(球隊選項)
2012~2013 $3,008,266((球隊選項)
2013~2014 $4,184,498(受限自由球員)
Robin Lopez (羅裴茲)
2009~2010(本季) $1,745,520
2010~2011 $1,867,320
2011~2012 $2,866,336(球隊選項)
2012~2013 $4,007,137(受限自由球員)
基於過去有不少朋友跟我聊起這兩個在合約中常提到的名詞,
「球員選項」或「球隊選項」到底是什麼呢?
其實背後牽涉到複雜的聯盟條款及勞資協議,
小弟才疏學淺其實也只是略懂、略懂,
我儘量用最「簡單易懂」的方式說明!
而且也只舉例說明太陽隊的狀況,
幫助球迷們大致了解這兩個常用的辭語。
(若要評論全聯盟30隊,恐怕一萬字都不夠寫)
所謂要不要執行「選項」,又稱為「選擇權」。
廣義來說就是球員跟球團簽的複數年合約後,
為保障彼此權益,最後一年(或最後數年)球員或球隊能選擇,
到底要不要順利去走完最後這年合約?
一般在長約中比較常見,
因為簽的時間較長,
球隊或球員對於未來會發生什麼事不確定,
所以保留合約最後一年(或最後數年)彼此協商談判的空間。
「球員選項」:主要保障球員工作權(就算擺爛球隊也不可以隨便開除...球員還可以視狀況
主動提早離開球隊到市場試身價!)
「球隊選項」:主要保障球隊權益,可以針對表現不佳的球員提早結束賓主關係。
細項來說常見詞又分成四類:
A、球員執行「球員選項」:不管球隊愛不愛,球員就賴定這隻球隊,走完合約最後一年。
B、球員放棄執行「球員選項」:不走舊約最後一年,想與母隊談更高薪或更長年限的新約;
或到市場上待駕而估。
C、球隊執行「球隊選項」:不管球員愛不愛,球隊要定你幫它打完合約最後一年球,當然
也會乖乖付上最後一年薪資。
D、球隊放棄執行「球隊選項」:a、球員表現太爛,球隊想提早一年結束賓主關係。
b、球員表現超乎預期的好,球隊想跟球員提早談新約以省
錢或留住未來性(因為若放此好球員完整走完約,到時候
他投入自由市場,母隊恐怕要花更多錢才簽得回來,提前
給好球員長約,也等於綁住了球隊未來幾年的穩定性)。
1、「球員選項」:主動權在球員手中,以佛萊為例,前幾年薪資球隊都老老實實付,
最後一年(下個球季)他在合約中簽了一個球員選項,代表他下季可能「主動」選擇
走完舊約的208萬年薪;或者自己選擇提前跳出舊約!(這就叫做「跳出球員選項」)
這跟阿罵的狀況是一模一樣的,問題就出在佛萊跳出舊約後為表示他對太陽的「忠
心」,他很積極跟太陽談新約,一心想留在有適合自己戰術的太陽。(其實忠心只
是一半原因,以佛萊這種龍套球員難得一季表現好又是球員選項,是一定要跳出來
趁現在行情好談新約,因為他不能保證下季能跟這季有一樣好的表現,如果賭錯了
下季表現變差,到時候別說薪水更高,甚至有可能連飯碗都丟掉了,自由市場也沒
球隊要他,那就虧大了)阿罵的狀況則跟龍套球員不同,同樣是跳出合約(跳出球員
選項,代表他放棄「選擇」下季最後一年留太陽執行舊約領的1700萬元),他擺明
就是要超過2000萬年薪的頂級合約,所以是不是一定要留在太陽?那態度就曖昧不
明了,今年夏季一堆肥魚到自由市場上,阿罵一樣可到自由市場上待價而估,看哪
隻球隊出的錢比較多、就去哪裡。對太陽而言,阿罵的問題當然比較大!
P.S.太陽本球季結束,擁有「球員選項」的是:佛萊、希爾跟阿罵,佛萊這種沒內
線又高瘦的外線球員大概除太陽也很難有其他隊要;希爾在一年前簽的是兩年約,
第二年(也就是下一季)是球員選項,是不是要跳出來跟太陽簽高一點薪資的合約?
那就要看老將自己怎麼想了。
2、「球隊選項」:太陽球員中下季沒有任何球員是「球隊選項」,不過後年下下季則有
崔吉奇、羅裴茲及克拉克三位球員是「球隊選項」,一般而言球隊選項多是用在菜鳥
跟聯盟中實力不佳的龍套球員身上,因為球團簽這些球員的「風險」較高,所以保留
了這個可以提早一年把表現不好的球員提前踢走的權利。不過面對表現超乎預期好的
球員,球隊的選項也一樣可能是提早終止舊約,然後以更高一點薪資、更長一點年限
的新約,來表達對這個球員的重視、對此球員示好。(說示好其實是屁啦!球團是擔心
最後一年如果繼續把舊約走完,球員若表現更棒,約真正滿了談新約身價更高,或者
自由市場會跑出其他球隊來搶人...就複雜了)
P.S.太陽在下季球季結束時,太陽隊擁有崔吉奇、羅裴茲跟克拉克的「球隊選項」,
崔吉奇跟羅裴茲應該已經確定是球隊未來重建的主力,所以球隊主動放棄「球隊選項」
,提前跟這兩位小將談新約長約應是可以預期的,不過若下季他們倆的表現突然嚴重
下滑,球團也可能執行「球隊選項」,走完最後一年觀察,再視狀況而定,真正提前
把他們倆掃地出門的機會不大;比較危險的是克拉克,目前的他薪資高過達德利跟羅
裴茲(年薪高達200萬),表現卻是在板凳最末端可有可無的角色,太陽執行最後一年
「球隊選項」的機會很低,除非他明年大爆發(我看頗難!),頂多是簽個新的低薪約
再試一下,或者就一屁股踢走了(聯盟這種球員來來去去太多了...現實呀!沒貢獻
球隊幹麻花錢養你呢?年薪200萬元也不算小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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