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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3月7日太陽V.S.溜馬的火爆衝突是如此的:



   這場比賽在火爆拳腳中進行,出現兩次打鬥場面、8次技術犯規,反成為了比賽的焦點所在。

   第三節還有46秒時,太陽暫時領先,溜馬隊沃特森(Earl Watson)為了擺脫太陽隊的弗萊(Channing Frye),兩人在搶位置的時候一直有些小的推擠動作。沃特森先對弗萊犯規,隨後弗萊不甘示弱,推擠沃特森的後背。

   這時,溜馬老大格蘭傑(Danny Granger)馬上一個箭步衝過來推擠弗萊,場上一片混亂。隨後上來參加戰鬥的還有太陽隊的理查森(Jason Richardson)、席伯特(Roy Hibbert)。希伯特更是兇猛到連裁判都拉不住,在眾多還有理性的球員的勸阻下,衝突規模才沒有進一步擴大。

   最終,弗萊連續吃到兩個T,被驅逐出場,太陽隊理查森、溜馬格蘭傑和席伯特各吃到1次技術犯規。

   弗萊賽後說:「我只是為奈許做掩護,第一次,厄爾(沃特森)拍打我的手,這並沒什麼大不了。第二次,我就覺得不妥了。我要強調的是,推撞對手並非我打球的風格。但從某方面考慮,你必須保護好你自己。我並非想打他,這不是關於我打他的問題,這是關於以正確的方式打球的問題,但我要讓他知道,這對我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格蘭傑認為太陽「打得很骯髒」,他說:「我讓我的隊友去看看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必須相互協助,團結起來比賽。」沃特森表示溜馬不是好欺侮的,「我們以風格偏軟聞名,但我們不會向任何人屈服。」

   在這次衝突後,比賽的火藥味仍然很濃,溜馬的羅伯茨(Josh McRoberts)和太陽的阿蒙德森(Louis Amundson)之後又扭打成一團,兩人都被記1次技術犯規。在第四節,步行者主帥奧布萊恩由於與裁判爭論,被記一次技術犯規。


短評:

或許我們該體諒東區溜馬這批小伙子年輕不懂事...
我們球迷看球的歷史都比那群鋒衛打NBA的時間還長~
太陽是什麼樣的球隊大家心裡都有數...
那種壯聲勢的胡說八道當然是葛蘭傑(就是圖右那隻)那小子頭腦康固力,
(虧當初來台灣我還蠻欣賞他的~部落格寫了他不少好話)
溜馬在東區,
一季跟太陽對戰的機會少之又少...
我只能說,
換個角度看~(換個馬刺迷的角度看)
我們球隊會被別人說的髒,
代表我們球員的防守夠用力用心,
頭腦夠聰明~會耍小動作干擾別人~
也未嘗不是一種值得稱喜的進步....
尤其是板凳球員更要有這種精神啦!
謙謙君子就給主力去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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