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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寫點跟籃球無關的格文,大概是昨天寫OOXX到有點腦充血吧。

剛看完陶晶瑩在節目裡大罵達爾文的新聞事件,本人突然覺得,難道
現在新聞都無聊成這樣嗎?罵一個沙豬大白目也可以搞到群情激憤?
讓髒字在廣播節目裡狂飆還有人覺得罵得好?常來部落格的格友應該
都知道,我不是什麼衛道者,偶爾也會開點怪怪的小玩笑;同樣無可
否認的,這個叫達爾文也的確實是欠罵。

陶子的主持功力、正義感和快速反應能力,或許是可以認同的;但她
在情緒激亢時完全忘了社會責任,卻是應該反省的。

全台灣那麼多CALL-IN節目主持人,很少主持人會為了一通白目電話
出口成髒。我覺得奇怪的是,打進來的人講髒話髒事,主持人就一定
要用髒話回應嗎?雖然答案見仁見智,但是為了一通來電,就採取報
復性的語言宣洩,這種OOXX來又OOXX去的事,雖無法判斷是不是節目
效果,還是令本人萬分佩服。

現場CALL-IN節目不能消音,陶子在節目中大飆髒話,雖然出發點是
對的,但她顯然可以用更理性的方式處理。用髒字罵一個白目很多人
都會,但如果一個公眾人物可以用這種罵街式的說詞,去辯贏一個「
CALL-IN來電者」,還可以因為髒字出口而得到掌聲,甚至被視為英
雄,那麼有多少視她為偶像的人會效法她,就不得而知了。

這個事件裡應該思考的是,藝人雖然語不驚人死不休,但是不是衝著
一股自以為是的正義感,就能暢所欲言到這種地步?況且陶子這是不
是正義感,我同樣也覺得有待商榷;本來妳開一個現場CALL-IN節目
,就會有各種不同的人打電話來發表意見,離譜欠罵的當然少不了。
這個達爾文或許觀念真的很差勁,但主持人遇到這種事就擺出一副被
冒犯的姿態,大剌剌就用髒字反擊,同樣也是錯誤示範。

是不是所有的公眾人物,只要談論到白目的人或是該死的事都能這樣
幹(這不是髒字喔)?這種行為或許大快人心,但在快感之後,我們
是不是該想起,這件事其實沒那麼對?

至於大家所談論的吳育昇,我既不認識他也不了解他,過去沒把票投
給他,未來基本上也不會投給他。只是,以「社會觀感」的角度來看
,吳育昇至少做對了一件事,那就是被踢爆偷情,還知道偷情是錯誤
示範,是要道歉的。

而陶子,除了「為女人爭一口氣」的衝動外,就這件事情上她認為她
自己做了什麼對的示範?或許,只不過是個節目不需要看得這麼嚴肅
;本人只是有感而發,大家還是看球吧,一堆球星在場上OOXX個
不停,這樣的畫面至少比陶子飆髒話看起來合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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