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奧斯本先生是全美最大的籃球雜誌《SLAM》的主編,作為全世界都極有影響力的籃球雜誌,《SLAM》主編奧斯本為一家籃球網站寫了評論FIBA與NBA的區別,這邊善意轉載,版權仍為原騰訊籃球網站所有。
FIBA贊同球隊使用純正的區域聯防,在NBA這些可都是禁詞。可別千萬小看“純正”這個詞,NBA的規則鼓勵人盯人的防守,NBA和一些美國球員都是從小適應人 盯人防守,因此很多優秀的國際球員在NBA都很難以適應防守規則。同樣的道理,即使是勒布朗-詹姆斯,在他的第一次世錦賽的比賽中,也表現出了很多防守上 的不適應。勒布朗的NBA教練在一次戰術中談到:現在對手會對勒布朗形成包夾,勒布朗需要把球分給空檔的球員。在勒布朗的教練眼中,多人防守只等於多個人 對勒布朗進行一對一的防守,而不是聯防。這不止是勒布朗教練的角度,也是很多NBA教練的角度。
目前菲力浦-桑德斯是比較擅長使用聯防的教練,但整個NBA的防守體系還是建立在一對一的基礎上,這也對美國的球員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不可否認的 是,FIBA在球場上的防守多樣性和技巧性要優於NBA,但這也與他們的內線很少低位單打和缺少超級突破型外線有關,歐洲的防守主要是阻止對手形成空位攻 擊。
另外一個對FIBA防守有利的消息是,球員們可以碰籃筐上的球,而且只有5次犯規(NBA6次),裁判不會輕易吹一次犯規,這也使得比賽的防守動作比較大,在NBA的一些很細微的不合理的肢體接觸都會被吹罰犯規。
NBA的球員大多在運動天賦上要優於其他聯賽的球員,至少在彈跳能力和速度上是如此。很多歐洲的優秀球員打NBA時技術速率難以迅速適應,這也與歐洲的進攻大多通過團隊來完成有關。
也許還要加上“文化的不同”,NBA關注的是市場,這是“球員的聯盟”。是勒布朗-詹姆斯、科比-布萊恩特、阿倫-艾弗森等超級明星的聯盟,最好的球員可以 在NBA比教練或者其他人多掙很多錢,他們擁有話語權,這個話語權在NBA代表:把球給我,其他人在旁邊看著。經濟利益的趨勢也使得球員們更加關注個人的資料、個人的進攻和個人的防守,這與歐洲的分享球理念不太一樣。
所以說,很難判斷誰 比誰優秀多少,但我必須承認五名歐洲球員在場上能做任何形式的防守。國際籃球的體系有點像美國的大學聯賽,所以美國的球迷們也不是從來沒有見過區域聯防和 “三分雨”。但美國是NBA的世界,我們每年有82場常規賽和冗長的季後賽,一般的球迷需要找到理由去看其他的籃球比賽。如果NBA允許引入FIBA的規 則和文化,尤其是進攻端,也許你根本不會看到現在這麼多的球星,邁克爾-喬丹和科比-布萊恩特也不會那麼傳奇。
看了這麼多的國際比賽,我想美國的教練們會聰明一點,如果他們的球隊沒有一個可以在場上隨意砍下30分的球員,這些球員應該試試團隊作戰的策略,但我不認為一支擁有勒布朗-詹姆斯或者凱文-杜蘭特的球隊會做那麼多傳球遊戲。

對了 聽說三對三鬥牛 要進入奧運了 你們怎麼看? NBA可以區域防守 但不能防守籃下三秒 什麼跟什麼嘛!? 夢一當年面對區域防守也打垮各隊 這是因為他們比較強 還是1992年其他國家的籃球還不夠水準?
我阿治是不知阿盛怎麼看3對3啦!不過就算三對三鬥牛進奧運,我認為最多也只是「表演賽」的性質,棒壘那麼多人打的運動都可以被趕出奧運了,三對三全球又有多少人視為「正式」的比賽項目呢?足球賽大家愛,那五人制足球呢?3對3若真入奧運~~我倒想請問,各國要以什麼樣的標準選擇可入「會內賽」的國家或選手呢?籃球有國際籃協、桌球有國際桌協....................三人制籃球有全球三對三鬥牛協會嗎?籃球隊可以選出20人代表美國國家,那3對3鬥牛呢?是要從20人當中選?還是另外獨立出來比?誰能代美國最強的3人呢?擺開賽制不提,我各人偏見認為街頭籃球沒人打得贏老美,越正規的籃球越可以靠團隊運作取勝,越少人的籃球....反而會讓個人技巧跟體能條件當道,美國只要派出KOBE+LBJ+KG.........其他國家還要玩嗎?所以我認為這個3對3只是噱頭,真正成型的可能性不高,就算成型了!不過就是個奧運裡餘興節目的SHOW吧!另外,NBA區域防守是近年才開放的,過去NBA為了增加個人技巧的表現跟型塑商業市場的英雄,是不准區域防守的,近年也是有鑑於要與國際籃球接軌,且NBA出了越來越多的體能跟技巧太全面的「怪物」,為了平衡實力,不讓強弱太明顯,才允許球隊打區域防守的,讓NBA一些中下實力的弱隊,儘管球員資質平庸,依然可以靠好的戰術跟團隊運作跟有「神人」的球隊抗衡。至於籃下防守不能超過三秒,否則違例的規定見仁見智,防守籃下若能超過三秒.....體能條件一般較優的美國球員就堆死在禁區擠就好了.....一堆肉棒子在禁區擠球有啥好看?歐洲球員在禁區進籃常常打得是技巧.....美國球員在禁區進籃卻常常靠的是身材優勢夢一當年有當年的時空背景,當時沒有那麼多球員進 NBA,面對夢一那麼多神人級的個人技巧,個個都是心中偶像,在旁邊看戲早就看呆了....哪還記得怎麼防?賽後個個都跑去要簽名,跟今天大家都把美國隊當做死敵的環境完全不同了!所以你說的他們比較強跟其他國家水準還不夠的兩個因素,其實在當年都有,近年儘管國際球員實力有與NBA拉近,但個人認為,認真打起來....美國隊球員的層級還是高一些的,就像同樣在NBA聯盟裡面,有湖人塞爾提克這種球隊,也會有灰狼國王這種球隊,不過該慶幸的是,當年NBA跟世界籃球的類比是公牛VS.大學明星隊現今NBA跟世界籃球的類比已經進步到湖人VS.灰狼了儘管實力還是有差,不過已經是足以在同一個舞台上較量了!看看今年的世錦賽就能有深刻體認!